浏览次数:4683作者: 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19-04-30 |
全市各律师事务所:
为充分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,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,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,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宿州市人民法院、司法局关于全面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通知》,宿州市司法局、市律师协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律师事务所名册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名时间和地点
2019年4月30日至2019年5月8日,宿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。
二、报名条件
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能申请设立调解工作室:
三、报名程序及材料
(一)报名程序
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通过主管司法局向市律师协会提交申请,市律师协会依据规定条件编制律师事务所名册,报市司法局、市中院批准,并逐级报省高级人民法院、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备案。
(二)材料提交
1、报名表(原件2份);
2、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;
四、报名须知
1、提交报名表和证明材料后(由各律师工作委员会负责集中上报)才视为完成报名程序;
2、所有报名材料将提交宿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审核,由宿州市人民法院确定入选调解名册人员。
联系人:李厚坤 联系电话:3029482
附件:调解员名册律师事务所报名表
宿州市律师协会
2019年4月29日